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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成观点丨疫情防控背景下企业管理相关法律问题之企业公益性捐赠相关法律问题篇

发布日期:2020-02-12 浏览次数:98

企业公益性捐赠相关法律问题篇

1.  企业可以公开募捐么?

【答】不可以。

【律师解析】《慈善法》第22条明确规定,只有取得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如果以慈善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募集财物,则属于非法募捐。

    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共存款。

2.  没有公募资格的组织应如何合法公开募捐?

【答】可以采用合作募捐的方式进行公开募捐。

【律师解析】《慈善法》第26条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和个人基于慈善目的,可以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由该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3.  向特定人群筹集资金需要注意什么?

【答】在开展定向筹集资金时,应当向特定捐赠对象说明募捐目的、募得款物用途,并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的监督。超出捐助所需的金额部分,可约定将其捐至其他慈善机构或用于其他爱心活动。

4.  法律是否规定必须通过红十字会这类慈善组织才能捐赠?

【答】法律规定可以直接向受益人捐赠,也可通过慈善机构捐赠。

5.  企业公开承诺进行捐赠有哪些法律后果?

【答】企业未按承诺期限向慈善组织或其他受赠人交付捐赠款项或捐赠物的,慈善组织或其他受赠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律师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188条的规定,《慈善法》第41条的规定,捐赠人通过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公开承诺捐赠后,不得反悔。但是,捐赠人公开承诺捐赠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捐赠义务,但已经交付的捐赠款物,无权予以追回。

6.  企业负债累累时,是否仍可以进行公益性捐赠?

【答】可以,但可能被债权人撤销。

【律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因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据此,在企业的公益性捐赠行为与债权人具有利益冲突时,存在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风险。在财产未实际交付,债权人当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捐赠行为;在财产已实际交付的情况下,则不具有撤销的条件。

江诗伟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

专业擅长于合同、公司法律事务、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王府凤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专业擅长于合同法律事务、公司法律事务